自贡市三医院为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下同)。
自贡市三医院针对市卫计委委托专业机构对医院开展的专项财务收支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管理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的程序、范围和标准,要求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先审批、后接待”,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务活动结束后,需提供公函、审批单、接待清单和发票等完整的财务报销凭证方可报销。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接待,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以及财务报销凭证不齐全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通知》的下发执行,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各种经济活动,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h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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