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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新政策,护航新生命

发布时间:2025-04-16来源:

广大市民们,自贡生育政策来啦!

新政策于202511日正式施行

一、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正式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二、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标准

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生育权益,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待遇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城镇职工:

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生育700

怀孕满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500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生育医疗费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顺产3000

难产(含剖宫产)5000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

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500

2. 城乡居民:

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28以上终止妊娠400元。

生育医疗费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顺产1500

难产(含剖宫产)2500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12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5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210

三、注意事项温馨提示:

参保女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

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按生育标准执行

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据实支付;

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发的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中支付。

生育新政策的实施,真正成为护航新生命,关爱每一个家庭的坚实后盾。

宝子们get 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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