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们,自贡生育新政策来啦!
新政策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一、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正式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二、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标准
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生育权益,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生育医疗待遇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 城镇职工:
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①生育700元
②怀孕满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500元
③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生育医疗费: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①顺产3000元
②难产(含剖宫产)5000元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①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
②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500元
2. 城乡居民:
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①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400元。
生育医疗费: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①顺产1500元
②难产(含剖宫产)2500元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因终止妊娠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①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12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500元)
②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210元
三、注意事项温馨提示:
参保女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
①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按生育标准执行;
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足限额支付标准的,据实支付;
③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发的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中支付。
生育新政策的实施,真正成为护航新生命,关爱每一个家庭的坚实后盾。
宝子们get 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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